再談微博與說理
徐賁
①對我的《微博是好的說理形式嗎》(下稱徐文),曾憲皓先生寫了《微博正是好的說理形式》(下稱曾文)的討論文章。微博是廣為人們運用的傳播媒介,公共說理也是人們很關心的話題,討論微博與說理的關系,目的不是要爭一個誰是誰非的最終結論,而是加深對問題的了解,因此,我愿意就曾先生文中提到的幾個關于說理和微博的問題再作一點討論。
②首先便是什么是公共說理的理。此理指的是一個由理由來充分支持的結論,在這二者之間還需要有一個可靠的、可稱為假設的中介保證。這當然不是唯一可以稱作理的理。牧師布道說的是理,老百姓心目中的天道是理,發(fā)展是硬道理堅持的是理,但這些都不是公共說理的那個理。這些理與公共說理的理的區(qū)別在于,它們的結論是靠信仰支撐的,不需要說出理由。
③曾文說,貢獻出結論,不代表推演缺位。這話是對的,但是,在公共說理中,那個不缺位的推演不能只是發(fā)生在說話者的頭腦里,而必須說給公眾聽。放在一個人頭腦里的推演是否可靠,是否符合邏輯,是否合理,不說出來,別人又如何檢驗呢?說理不僅要說出什么,而且還要解釋為什么。
④曾文說,不認結論和理解。照此思維,禪宗是虛妄,頓悟不存在,口號皆扯淡。這話恰恰犯了一個公共說理的錯誤 扯開話題,因為徐文討論的是說理,不是禪宗,不是頓悟,也不是口號。公共說理不是對人類其他思維和表達方式的否定。提倡公共說理,不是說別的什么都是胡鬧或扯淡。禪宗、頓悟、呼口號有它們自己的作用,但不在討論說理的范圍之內(nèi)。
⑤曾文認為,在說理時以偏概全不是什么大問題,統(tǒng)計學上的以偏概全,不排斥這段話在精神上抓住癥結,不排斥它的正確。恰恰是它抽出了現(xiàn)象中的理,人們才認同它,轉(zhuǎn)發(fā)它。以偏概全不是統(tǒng)計學意義上的謬誤,而是一種有社會危害的思維方式,叫作草率概括,說理要求避免草率概括,那是因為許多的成見或偏見都是因草率概括造成的。成見或偏見就是在握有充分證據(jù)之前,便先有了確定的意見和看法。
⑥其實,在說理中,要抽出現(xiàn)象中的理,有比草率概括更好的辦法,那就是用限定詞。圖爾敏的說理論證稱之為模態(tài)限定,也就是在陳述主張的時候,添加往往、可能、也許、基本上、在很大程度上等限定語。這不僅僅是為說理留余地,而更是一種話語倫理的基本教養(yǎng)(公正、客觀、不夸張)。
⑦這當然不是說夸張(或求痛快)就不好,而是說,夸張在說理中會削弱說話者的可信度。許多在文學修辭中常用的有效手法或風格在說理中恰恰是應該避免的,因為說理不是文學。
⑧說微博不適用于說理不是貶低微博,這就像說水壺不適用于煮飯不是要貶低水壺一樣。曾文說,微博可以加圖片、視頻、長微博,實在不行還能用文章鏈接嘛。但這正說明,微博所起的畢竟只是引介與索引的作用,它本身并不是在說理。亞里士多德曾指出一種邏輯錯誤:5是2加3,因此5既是奇數(shù),又是偶數(shù),所以,微博只是 。
(選自2011年12月06日的南方都市報)
15. 第⑧節(jié)運用了哪些論證方法?有什么作用?請在原文第⑧節(jié)中的 處,填上符合文意的句子。(6分)
16.作者和曾文就哪幾個方面進行了討論?(6分)
17. 請根據(jù)材料內(nèi)容概括曾憲皓先生認為微博正是好的說理形式的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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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比喻論證,形象地論證了說微博不適用于說理不是貶低微博;引證法有力地指出曾文觀點的邏輯錯誤。(每點2分)
微博只是許多媒介中的一種,不能因為它與別的媒介可以結合使用,它就變成了一種無所不能、什么都是的媒介。(語意連貫,大意對即可,2分)
16.四個方面;①什么是公共說理的理 ②公共說理的結論與推演的關系 ③否定結論和理解對公共說理的危害性。④以偏概全是不是大問題。(每點1分,兩點3分,三點5分,四點6分)
17.①微博雖然字數(shù)少,但是都是結論性的觀點,雖然沒有推演過程,但是并不代表推演缺位,另外在說理過程中結論比推演重要。(貢獻出結論,不代表推演缺位,不認結論和理解。照此思維,禪宗是虛妄,頓悟不存在,口號皆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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