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位對“心靈疆界”抱持既質疑又好奇的顧問界朋友(他姓李,以下就以“李兄”稱之)談到“尊重別人的‘意愿’、‘選擇’,就是承認別人的‘價值’與‘尊嚴’。”之后,我接著又說:“不過,‘尊重別人意愿’的背后,我也強調‘責任意識’精神。”
我另一位篤信佛教多年的顧問界林姓朋友(以下就以“林兄”稱之)不解地問:“怎么說?”
我說:“平心而論,我們實在沒有能力為別人的生命負責,即使是父母對子女、老師對學生、上司對部屬…,誰能真正負起對方生命的重責大任呢?”
林兄點頭認同地說:“你說的有道理。”
我說:“既然,我們無法為別人生命負起完全責任,我們又怎能企圖主宰別人的生命?又怎能強將自己的意志,加諸別人身上?”
林兄問:“這就是你說的‘責任意識’嗎?”
我說:“還不是。我所說的‘責任意識’,是針對‘被尊重的人’而說的。”
林兄問:“怎么說?”
我說:“當一個人完全受到尊重,自己的‘決定’、自己的‘選擇’,完全由自己來作之后,別忘記了,自己‘決定’、‘選擇’所造成的各種‘結果’,當然就和別人無關,當然要由自己負起完全責任,不能再把責任往外推,不能再怨天尤人,這就是我所說的‘責任意識’。”
林兄點頭認同地說:“這是應該的。”
這時,李兄突然問我:“你不是說,‘除非自己愿意,否則,別人無法改變自己。’嗎?怎么又提‘不該強將自己的意志,強加諸別人身上。’?”
我說:“有什么不妥嗎?”
李兄說:“既然,我們無法改變別人,那么,就算我們想將自己的意志強加諸別人身上,根本就不可能辦得到。在這個前提之下,你提‘尊重別人意愿’,豈不是多此一舉嗎?”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林兄已先質疑李兄:“你說‘我們無法改變別人’?怎么可能?很多人不都是被別人所改變嗎?我們不都是在改變子女、部屬、客戶,還有很多其它的人嗎?”
李兄說:“就算像你所說的‘他們被我們所改變’,那也一定是透過他們自己‘愿意’被改變,自己‘接受’那個改變,自己‘想要’改變,否則,還是無法改變。”
林兄點點頭說:“好像有點道理。只要他們不‘愿意’、不‘想’改變,還真是沒辦法。”
李兄回過頭來問我:“張兄,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你提‘尊重別人意愿’,是不是多此一舉?”
我還沒回答,林兄就已經又先接過話題:“就是經常有人不尊重別人的意愿,強要別人接受自己的意思,這么做不但沒效,還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沖突。所以,強調‘不該強將自己的意志,強加諸別人身上。’這種精神,應該有其必要。”
我接著說:“我贊成林兄的說法,強要別人遵照自己的意思,其結果,不但經常無效,而且,還可能制造很多問題。但是,我強調‘不要意圖將自己的意志,強加諸別人身上。’,還有另一層用意。”
林兄問:“什么用意?為培養(yǎng)紳士、君子風度嗎?”
我說:“紳士、君子風度只是表征,我最主要的目的是,避免養(yǎng)成‘自我中心’的習性。”
林兄問:“‘自我中心’確實很不好,以佛教的用語來說,‘自我中心’的人,就是‘我執(zhí)’非常重的人,‘我執(zhí)’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根本障礙。”
我說:“從‘心靈疆界’的角度來說,‘自我中心’這個習性,也非常妨礙‘心靈’發(fā)展,它會讓人難以進入‘自性’以上層次。”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yy-art.cn/nlp/2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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